1 漏電保護器應具有帶自復式按鈕的用來模擬漏電電流的試驗裝置。操作試驗裝置時不應使保護導體帶電。當漏電保護器處在斷開位置時,若操作試驗裝置,不應對被保護電路供電。
注:試驗裝置只用來檢查漏電保護器的脫扣功能,而不用來校核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分斷時間的數(shù)值。
2 漏電保護器在額定電壓下操作試驗裝置時所產(chǎn)生的安匝數(shù),應不超過在漏電保護器
的一個極通以`I_(△n)` 的漏電電流時所產(chǎn)生的安匝數(shù)的2.5 倍。漏電保護器具有幾個`I_(△n)`時,除具體產(chǎn)品技術條件另有規(guī)定外,應采用最大的I△n 值。
3 操作試驗裝置,在0.85`U_n`及1.1`U_n`時漏電保護器均應可靠地動作。
4 試驗裝置的按鈕應能承受100N 靜壓力1min 不損壞。
5 試驗裝置的按鈕應標有字母“T”或用文字說明,按鈕的顏色不能用紅色及綠色,推薦采用淺色。